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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医保惠民服务 让群众更有“医靠”

来源:渭南日报 发布时间:2023-10-30 08:47

(记者 吕洁)10月26日,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市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卢林围绕全市医保惠民服务工作进行介绍。

卢林说,近年来,全市医保系统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健康至上的服务理念和为民、利民、便民的总要求,全力以赴惠民生、解民忧、暖民心,用心用情用力做到“党中央有号召、省市有部署、渭南医保见行动”。

创新基金监管举措,守牢群众的看病钱。我市成立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力量。开展“两摸底、三规范、两确保”行动,组建由医保、卫健、司法、公安等专业人员组成的医保专家库,出台《两定机构医保专职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建设两定机构基金安全高效使用管理示范点,引导两定机构规范使用医保基金。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自2019年以来,累计检查医药机构8771家,追回违规基金1.25亿元,行政处罚350.47万元,守牢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

出台“十大惠民政策”,确保病有所医,医有所保。我市建立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制度,补齐了门诊保障短板。上线运行“全民健康保”普惠型商业保险,织密织厚健康保障体系。先后7次提高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水平,城乡居民住院实际报销比例由不足50%提高至70%,群众就医负担大幅减轻。门诊慢特病病种保障范围由10余种增加至50余种,保障能力明显增强。全面落实药品耗材集采政策,集采药品耗材价格降幅超过50%,群众用上了价格便宜的好药。将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支付限额从10万元提高至30万元,解决了职工大病后顾之忧。取消城乡居民糖尿病、高血压门诊年度起付线,实现报销零门槛。将城乡居民普通门诊统筹限额从100元提高到150元,达到全省前列。三次优化分级诊疗政策,降低统筹区外住院起付标准,让群众外出就医不用愁。出台支持两定机构、中医药发展“双十条”,推动医保、医疗、医药联动协同发展。

加强建设医保服务体系,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百米”。我市医保网络纳入国家医保平台,将符合条件的1422家定点医药机构纳入国家异地就医平台,全面实现跨省异地就医“一站式”结算。开通城镇职工门诊慢特病及门诊特殊药品联网结算,将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慢特病批准权限下放至县级医保经办机构,避免群众多跑路。在全市乡镇一级设立医疗保障服务站129个,在村(社区)设立医疗保障服务室2136个,配备专、兼职经办服务人员2421人,县镇村三级医保经办服务体系覆盖率达到100%。

目前,我市已将医疗救助对象零星报销、城乡居民电子凭证激活、意外伤害调查等20项经办类业务下沉至镇(街道)医疗保障服务站办理;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登记等3项查询类业务下沉至村(社区)医疗保障服务室办理,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限,20项经办类下沉事项办理时限缩短均超60%。

今年,我市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实现主城区医保业务“同城通办”,市本级、临渭区、渭南高新区参保人员在主城区任意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可以直接办理异地转诊、异地安置,常住异地人员就医备案、参保关系中断、接续、登记、信息更正以及参保职工慢性病续签等医保业务。

下一步,市医保局将持续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提高医疗保障待遇水平,加强医保基金安全管理,优化医保经办服务质量,为全市400余万名参保群众提供更高质量、更加全面、更可持续的医疗保障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