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勘报告或申请易地建设的其他证明材料;2.建设工程设计方案;3.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承诺书;4.人防概况表。
建设单位应在渭南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中根据系统提示完成两次咨询,并且上传考古勘探报告,如未勘探中文物,则由我局出具同意其开工的函件,但在考古调查、文物勘探中文物的,由市文化和旅游局根据文物保护的要求,会同建设单位共同商定保护措施;遇到重要发现的,及时报省文物行政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