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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底,超标电动自行车不得上道路行驶

来源: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4-11-29 08:34

2025年6月底过渡期满后,超标电动自行车将不得上道路行驶。

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将于12月底结束,到期后将不能再享受国债补贴;陕西省电动自行车过渡期将于2025年6月底届满,此后超标电动自行车不得上道路行驶,呼吁广大群众根据实际及时参与以旧换新活动,提升所使用电动自行车本质安全水平。

什么是超标电动自行车?

2018年5月17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了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电动自行车以车载蓄电池为辅助能源,具有脚踏骑行能力,能实现电助动和电驱动功能的两轮自行车。整车质量(含蓄电池)应不大于55kg;最高车速不大于25km/h;电机功率不超过400W;蓄电池标称电压不超过48V。凡是不符合上述技术要求的就是“超标电动自行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