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白冰涛 通讯员 谭瑞琪)12月6日,记者从市交通运输局获悉,截至12月5日,我市已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1699辆,占年度任务100.95%,提前超额完成2024年度老旧柴油货车淘汰工作任务,淘汰进度居全省第一。
老旧柴油货车是有害气体排放的主要污染源之一,淘汰高排放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对于节能减排、改善大气质量具有重要作用,是促进交通运输新旧动能转换和运输结构调整的重大举措。
今年以来,我市积极推进老旧柴油货车淘汰工作,市县两级分别召开专题会议,对老旧柴油货车淘汰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建立包保台账,实行“一人一车”跟踪销号制度,逐级夯实责任。部门联动,协同推进,市财政局筹措资金,提前拨付省、市部分补贴配套资金;市交警支队下放业务权限,方便群众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市生态环境局严控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审验,做好源头防范;市商务局协调省商务厅,规范省外、市外审核流程,解决提前淘汰异地审核难问题。组建工作小组,赴甘肃、内蒙古、榆林、宝鸡等省市联络车主,宣传政策,引导车主异地淘汰报废。加强督导,对各县(市、区)老旧柴油货车淘汰工作开展督导帮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确保全面完成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淘汰任务。
下一步,我市将紧盯2023—2025年淘汰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夯实责任,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加快提前淘汰补贴资金兑付力度,加强部门协作配合,积极推进老旧柴油货车淘汰,争取提前完成三年淘汰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