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进委员会:
您提出的《澳门皇冠:全面提升地表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对能力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和支持。饮水是最大、最重要的民生问题,关系到每个人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及社会稳定。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积极推进饮用水源保护工作,我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水平正在不断提高,现就您所提建议答复如下:
一、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
我市高度重视饮用水水源保护,将水源保护相关工作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坚持“月调度、月通报、季考核”,督促各相关单位积极开展水源保护,切实保障饮用安全。2022年市生态环境局制定印发《渭南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意见》,对饮用水水源的确定、保护区的划定、调整和撤销程序等作了进一步明确,对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环境风险防范、水源地监管执法、安全保障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目前我市严格按照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要求,每月开展市级水源地水质监测,定期对县级和千吨万人水源地的水质进行监测,每季度公示水源水质安全状况信息,每年对县级及以上水源地环境状况进行评估,2023年纳入国家考核的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县级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均为100%,县级及以上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得分均为优秀以上等次。
二、推进乡镇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
2020年我市完成了千吨万人水源地的摸底排查和保护区划定、批复工作,2021年争取省级环保专项资金,对全市千吨万人农村饮用水源地进行保护整治。在抓好千吨万人水源地保护的同时,逐步将工作管理范围延伸至乡镇级水源地。根据《陕西省水生态环境巩固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5年)》要求,加快推进乡镇级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工作,目前我市比上级规定的时间提前完成了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工作。
三、加强饮用水水源地应急能力建设
市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水源地风险应急防范能力建设,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陕西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渭南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制定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意见,且在近年水源保护工作中明确提出各县市区政府要建立水源地风险源名录,对可能影响饮水安全的重点污染源要加强监管,加密检查频次,防范饮用水水源地周边环境风险,组织编制或修订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一旦发生污染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群众饮水安全。各县市区落实法律规定水源保护主体责任,目前我市沋河水库、涧峪水库、五一水库、桥峪水库、箭峪水库、蒲峪水库、定国水库、红旗水库等地表水水源均编制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督促其余水源完善应急预案,各县市区均开展了县级及千吨万人水源水质的常规监测,并不断完善县监测站的应急监测能力,提升水源风险应急防范能力。
四、加大水源保护工作监督宣传力度
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定期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保护区周边威胁水质安全的环境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保护水源地。在抓好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监督执法的基础上,为进一步鼓励公众保护水源,将破坏水源环境安全的违法行为纳入《渭南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实施办法》的有奖举报内容,激励公众对水源进行监督保护。同时继续强化水源保护工作宣传,坚持在官网、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日常化开展水源保护知识宣传,同时结合“3.22”世界水日,“6.5”环境日宣传和环保开放日等活动,广泛开展省市水源保护条例的宣传,努力营造人人关心、人人参与、人人保护的水源保护氛围。
特此函复。
渭南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6月21日
(联系人:姜倩利 电话:0913-2158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