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单位《澳门皇冠:申请办理富平40兆瓦光伏电站项目用地预审项目的报告》(富永字﹝2017﹞第15号)收悉。根据国土资源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规定,现就该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提出如下意见:
一、该项目选址符合富平县老庙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国土资源部、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澳门皇冠: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5〕5号)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用地预审。
二、该项目变电站及运行管理中心拟用地总面积0.4公顷,均为耕地。该拟用地块仅限你单位4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使用。
三、该项目建设用地应严格按照《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规定,本着集约节约用地原则,优化建筑设计方案,从严从紧控制用地规模。
四、你单位应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尽快依法办理建设用地报批手续,在建设用地审批前不得使用土地。申报项目拟用地范围不得擅自变动,不得改变申请用途。
五、该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自下发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
渭南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2月13日